金姆健康科技 訂閱服務方案契約

  1. 契約當事人:金姆健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及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茲為租用服務及物品(以下簡稱出租物件)乙事,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
  2. 契約標的、期間與費用:出租物件及相關配件、租賃期間、租金計算、取還貨方式及運費詳如契約所載,乙方同意本契約後,視為契約成立,需遵守租賃契約及租用須知之各項條款。
  3. 出租物件歸還:乙方通知甲方暫停租用服務後,應依約定時間歸還出租物件,若因出租物件毀損或不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限颱風、地震、洪水、暴動之不可抗力因素),致乙方不能依約定時間交還出租物件者,不在此限。乙方有前項情形得為通知者,乙方應即為通知甲方,但乙方交還出租物件前,其權利義務仍以本契約條文為準。
  4. 展期及逾期處理:自乙方於甲方APP服務啟用兌換碼當日開始起算;若乙方於服務期間屆滿前無停用之意思表示,視為自合約期滿日起自動續約。乙方於暫停服務後逾期歸還需按原訂月租金計算收費。且乙方同意如有逾期未歸還情事,甲方得向乙方請求取回占有出租物件衍生之費用;至甲方未取回出租物件占有期間,其權利義務仍以本契約為準。
  5. 保管義務: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及維護出租物件,禁止出賣、設質、抵押、讓與、擔保、典當出租物件等行為。租賃期間出租物件及相關配件之所有權仍歸屬甲方,本契約僅係將出租物件及相關配件在約定期間內租賃予乙方使用,乙方並不取得其他任何權利。
  6. 損害賠償:若乙方發現出租物件及相關配件有故障、撞擊、嚴重刮傷或其他毀損情事,應立即通知甲方。經由甲方鑑定,若因人為疏失造成,甲方視情況有權決定要求乙方照價賠償同機種之等值現金。在租賃期間內,乙方並非甲方任何目的之代理人,有關出租物件之任何零件或附件之修護或更換須經甲方事前同意。出租物件如發生任何損傷而對第三人有損害賠償請求權者,乙方不得擅自拋棄對第三人求償權利,或為不利甲方行使該項權利之行為,否則由乙方賠償該損失。
  7. 租用須知:其他補充之遺失損壞賠償責任及注意事項、交易細節等,詳如金姆健康科技網站所載,乙方已詳細閱讀並同意租用須知內容,且無任何異議,網址:https://www.jinmu.com.tw。
  8. 完整契約:與本租賃契約有關租用須知、租用表單及所附各式文件皆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與本契約有同等效力。
  9. 合意管轄: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信原則協議之。若因本契約發生訴訟時,甲乙雙方同意以台灣台北地方法院為第一審管轄法院。
  10. 契約生效:乙方於金姆健康科技網站詳閱租用相關事宜並按下同意本契約按鍵後,本合約即生效並具有法律效益。